深圳小产权是没有缴纳相应的国投土地出让金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抵押的权利,所说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本就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所有也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合法不合法了!望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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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等问题。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跟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基本要件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双方当事人情况;2、买卖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等;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4、房屋的交付期限;5、双方违约责任;6、产权登记或变更约定;7、双方签名或三方签名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双方的权利义务要约定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尤其是卖方如果反悔要承担什么具体责任如赔偿等等,以及如果拆迁补偿时拆迁款该如何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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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房屋买卖而产生的一个与拥有完整产权商品房相对的名词。小产权房凭借其独有的价格优势逐渐占据了某些特定的市场,据不完全统计,诸如北京、深圳这样的城市小产权房所占商品房的比重高达30%至40%,数量之多一定程度有缓解了我国居民的住房问题,但它的合法性及其所引发的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也接踵而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认定: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问题是民事审判实务中*为疑难的问题之一,由于立法不明确、理论研究不足等原因,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很难形成统一。在认定合同效力上要严格适用法律规定,不应一刀切地全部认定为有效或者无效,从《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禁止或限制流通物和《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等角度考量,认定农民私有合法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尚缺乏充分理由。如果合同一律按无效处理的话,这目前数量巨多的农村房屋买卖包括城市中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将暴增,全部无效的认定规则将有可能在事实上变成“纠纷启动器”,纠纷经过审判可能会出现案结事起的情形,原本稳定的社会秩序将被破坏,受到“垢病”的将是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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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是没有缴纳相应的国投土地出让金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抵押的权利,所以你说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本就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所有也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合法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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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无效的合同,当然对于合同双方都不具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如果在遇到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卖房人其可以要求购房人退房;对于购房人来说,小产权房并不能对其房屋拥有所有权,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也不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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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公证的。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任何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证的目的是在于公证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对于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是不会进行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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