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转让、出租,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报国土资源局同意后,再补缴土地出让金才能获得出让土地。出让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转让、抵押、出租,转让的时候随时可以办理,不需要国土资源局同意。
回复 赞(0)
地价款是指:以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以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为有偿使用的,为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实际出让金标准按当地地方规定
回复 赞(0)
看土地证确定,如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在使用权类型一栏有“出让”的标记,并有相应的土地使用终止期限,反之,假如没有土地终止期限,或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一栏为空白或“划拨”“房改”标记的,均为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回复 赞(0)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
1、划拨。用地单位的项目假如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求,可以通过县政府审批无偿划拨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只有使用权,无权处分,转让土地。
2、出让。出让有招拍挂出让和协议出让两种。现在国家要求经营性用地一律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已经很少了。
回复 赞(0)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方面有一定的区别。严格意义上讲,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对自己占用的土地不具备直接处置的权利。它不能像出让土地那样,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在二级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和程序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中的土地*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对划拨土地不能直接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作了实际规定。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依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经过“申请(受理)―地价评估―确定协议出让方案并报批―核发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确权登记”的程序。由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到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提出划拨转让申请;土地部门受理后,向当地规划部门征询地块用途符合规划,组织地价评估、集体会审,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定协议出让方案,并报当地政府批准;方案被批准后,向申请人核发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原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明确转让价款,签订转让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持转让材料共同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土地部门进行审核,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综上所述,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一定要认真审核,看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回复 赞(0)
我的回答
答案不满意?问问下面的专业人士
齐装网APP
微信公众号
设计报价在线咨询
设计报价客服
专业设计报价团队,历时三年的数据分析,根据上百万条案例数据分析,为您打造最适宜的设计报价方案
请输入您的问题或截图
齐装网APP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