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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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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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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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子一般产权都是70年了,那70年后产权是怎么个情况呢,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答你心中的疑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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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七十年的房产’,意思是土地使用权为70年,到期自动续期,不会没了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年限,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70年后,国家如果对该幅土地有其他用途,则将土地使用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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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所谓的70年产权,是国有用地出让期限(商品房)为70年,由于我国是采取地房一体,地随房走的政策,所以地的出让期限为70年就理解为了房屋产权只有70年。2,70年到期后,依照物权法149条款规定:住宅建设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3、所以你无需担心房屋的产权问题,就是以后政府会不会70年一收税的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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