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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熟悉*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有哪些呢?有没有人了解?

  • 提问者:口感很丰富
  • 地点: -
  • 浏览次数:1442
  • 提问时间:2017-09-13 12:32:18

已有回答(6条)
  • <物权法>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国有土地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的补充. 获得的是债权,可以使用,但不能转让,不能抵押,不能以土地入股,土地升值的由出租方获得,的*长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涉及的是出租方的违约补偿,补偿标准由合同协商确定,补偿的是你的实际损失.出让获得的是物权,可以使用,可以转让,可以抵押,可以以出让土地入股,可以获得土地升值带来的,出让的*长期限住宅是七十年,商业也有四十年.如果涉及征地拆迁,出让土地涉及的是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物权法>百三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若干意见>条规定:"国有土地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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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多种分类*:
    1、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分为:出让、划拨两种*。
    2、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性质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3、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用途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过去笼统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当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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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取得的*分为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荒地拍卖、拨用宅基地、拨用企业用地、农用地承包、集体土地入股、其他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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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主好,很高兴为您回答问题!我国土地*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一是国有土地*;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期望我的*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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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依照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实际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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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条为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土地资产管理,土地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规范国有土地*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下简国有土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签订年期的土地*合同,并支付租金的。国有土地*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是出让的补充。当前应以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条对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有偿使用;对因土地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新增建设用地,推行和国有土地出让,*只出让的补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是原有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都出让,不*。条县级土地行政主管本行区域内国有土地*管理工作,并依法监督检查。第五条*期限六个月的国有土地*,应当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和支付、土地租金标准的和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第六条国有土地*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报县级批准。涉及征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办理审批手续。第七条国有土地*,要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有条件的,招标、拍卖。采用双方协议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及省规定的地价折算租金标准,协议出租结果要报土地行政主管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土地行政主管和社会监督。第八条国有土地*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地,租金标准应按全额折算;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采用短期*的,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的,应在国有土地*合同中约定土地租金支付、租金的间隔和。第九条国有土地*可以具本情况短期和长期*。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短期*,短期*年限不超过5年;对需要地上建筑物、构筑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长期*,*期限由合同约定,但*长*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年期。第十条国有土地*,承租人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年期的土地租金并开发建设后,经签订合同的原土地行政主管同意,可将剩余年期的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上或抵押,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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