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面积误差在实际当中是常有的事,对发生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做了相关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a、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b、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c、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d、*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我们无法看到真实的面积,所以这样就会导致交房的面积与购房合同中的面积产生误差,隐藏猫腻。
1、很多情况下,开发商会利用购房人法律知识的欠缺,增加房子面积,让购房人补齐房款。一般在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的,这部分的房价款是需要购房人补齐的,大于3%的时候,才由开发商承担。所以很多开发商户利用此漏洞。
2、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
3、所以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对于买房补面积差价一定要做成明确的规定,这样有利于后期的维权以及补偿。
交房面积补差的问题,我国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1、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2、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交房面积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齐装网CCTV展播品牌,深耕互联网装修8载,比熟人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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