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业公司资质*政策,很多人都不是非常了解,那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没有资质的企业不能进行从事物业管理经营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2、、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对于物业资质,有人说物业资质证书取消了,那这是真的吗?
就目前来说,物业资质证书还没有被取消。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物业公司也是有资质等级标准的,但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下面我们就去了解一下物业公司资质等级标准。
一级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百分比之和不低于*:
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及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经营管理业绩。
二级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百分比之和不低于*:
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和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级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和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收费以及服务质量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资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齐装网CCTV展播品牌,深耕互联网装修8载,比熟人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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