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申请暂不可行
重庆市公共*住房信息网已完成设计和调试,10月将正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届时,群众可在网上查询公租房房源、政策、管理机构等信息,也可在网上申请公租房。
申请步骤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去申请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m2
据介绍,申请公共*房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房。*合同期限为5年。
申请公共*住房的,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
申请公共*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据介绍,申请公共*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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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住房.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
主城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非主城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
4,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我给你提供江北的:
1 江北区五里店房管所申请点 江北区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86884202
2 江北区鸿程大厦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8楼 67006061
3 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B座3A层 6185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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