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1、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2、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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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早请条件规定,家庭申请户分两类: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2.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
二. 单身申请者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年满25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或者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与单位签订正式
三. 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特殊人才与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
四. 同时,也有几种情况认定为有房不能申请,申请者需注意。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认定为有住房。
五.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已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政策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六. 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但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以及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与单位签订正式
七. 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方可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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