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问答 > 房产知识 > 产权产证 > 正文

4份价值万元2025年设计与报价方案

装修开工必须吉利!10秒测算您的装修吉日

急急急打听关于夫妻房屋产权的问题?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 提问者:sunny1
  • 地点:江西省 - 九江
  • 浏览次数:1432
  • 提问时间:2017-08-26 17:49:26

  • 我要回答
已有回答(5条)
  • 夫妻房屋产权变更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变更为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然后凭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变更为配偶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回复  赞(0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每人各享有一半的产权.
    2.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5.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回复  赞(0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每人各享有一半的产权。
    2.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5.因此,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只要能提供离婚判决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则同样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因为由于离婚引起的房屋过户不是房屋买卖行为。

    回复  赞(0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回复  赞(0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回复  赞(0

我的回答

答案不满意?问问下面的专业人士

  • 南京凯典装饰

    南京雨花台区

    已有58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 芜湖简构装饰

    芜湖镜湖区

    已有0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 今朝装饰

    太原迎泽区

    已有127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相关问题
  • 热门城市
  • 装修效果图
  • 房产知识

擅长解决该问题的企业

武汉拜斯达装饰

武汉汉阳区

已有459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宁波仁和装饰

宁波江东区

已有38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弘昇装饰

芜湖镜湖区

已有55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我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挤干水分 报价更准确
我已阅读并同意齐装网的 《免责声明》 《通讯授权服务》

齐装网APP

微信公众号

×

设计报价在线咨询

设计报价客服

专业设计报价团队,历时三年的数据分析,根据上百万条案例数据分析,为您打造最适宜的设计报价方案

您好,您已进入设计报价专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你好,我想知道报价怎么操作?

请输入您的问题或截图

发送
客服在线
  • 设计报价
  • 装修服务
  • 家居建材
  • 工程质检
  • 商务合作
  • 投诉反馈
计算报价
二维码

齐装网APP

微信公众号

回到顶部
广告区域
0.6270s
9e01f7eb2f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