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问答 > 装修流程 > 业主维权 > 正文

4份价值万元2025年设计与报价方案

装修开工必须吉利!10秒测算您的装修吉日

南京购房定金一般多少钱?

  • 提问者:吵过架干过仗
  • 地点: -
  • 浏览次数:1540
  • 提问时间:2018-04-10 10:09:52

  • 我要回答
已有回答(7条)
  •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

    回复  赞(0

  • 买房定金是个人根据情况来定的。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 定金特征如下: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回复  赞(0

  •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以及及其它证件。

    回复  赞(0

  • 如果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是可以要求退定金的,在买房时开发商就应该询问你是否有本地户口,是否二套房,贷款如何贷等等事宜,如果你现在没权利买房责任在你但开发商也有责任,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或者他们有渠道可以让你买到房子。

    回复  赞(0

  • 你要付连带民事责任的,因为作为你的下属公司,你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客户的权利的,现在的问题是报警,追回钱款要紧,否则你要负责的,不管是*还是经销,都要负责的

    回复  赞(0

  • 按照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是退不了的,合同的定金就是一种定金罚则,是制约双方的所以您的定金基本退不了。要看当时怎么写的了。要分清楚订金和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回复  赞(0

  • 1、订约定金。“解释”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百二十条、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回复  赞(0

我的回答

答案不满意?问问下面的专业人士

  • 南京凯典装饰

    南京雨花台区

    已有58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 芜湖简构装饰

    芜湖镜湖区

    已有0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 今朝装饰

    太原迎泽区

    已有127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相关问题
  • 热门城市
  • 装修效果图
  • 房产知识

擅长解决该问题的企业

芜湖鹏晨装饰

芜湖镜湖区

已有1400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武汉拜斯达装饰

武汉汉阳区

已有459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宏达装饰

安庆迎江区

已有187位业主点评过该公司

向TA咨询
我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挤干水分 报价更准确
我已阅读并同意齐装网的 《免责声明》 《通讯授权服务》

齐装网APP

微信公众号

×

设计报价在线咨询

设计报价客服

专业设计报价团队,历时三年的数据分析,根据上百万条案例数据分析,为您打造最适宜的设计报价方案

您好,您已进入设计报价专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你好,我想知道报价怎么操作?

请输入您的问题或截图

发送
客服在线
  • 设计报价
  • 装修服务
  • 家居建材
  • 工程质检
  • 商务合作
  • 投诉反馈
计算报价
二维码

齐装网APP

微信公众号

回到顶部
广告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