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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又名住宅专项维修,它是房屋的"养老金"和"治病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公共维修基金的归属和使用做了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房屋受让人应持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审核材料无误后,进行过户业务的操作.同时,需相应更正<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专用收据>,在专用收据原件上修改业主信息并加盖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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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让人应持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审核材料无误后,进行过户业务的操作。同时,需相应更正《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专用收据》,在专用收据原件上修改业主信息并加盖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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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
2、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过户的协议;
3、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需注意的是:因故无法提供《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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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又名住宅专项维修*,它是房屋的“养老金”和“治病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公共维修基金的归属和使用做了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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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让人应持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过户手续.
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审核材料无误后,进行过户业务的操作.
同时,需相应更正<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专用收据>,在专用收据原件上修改业主信息并加盖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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