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您介绍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期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应该为正常缴存账户。借款人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6≤缴存时间≤12(月)0.712<缴存时间≤24(月)124<缴存时间≤36(月)1.236<缴存时间≤60(月)1.5缴存时间>60(月)2注:
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2、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3、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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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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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有这些:
1、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只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购房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可以不受上述缴存时间的限制,只要建立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条件就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关注的是,假如借款人是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需结清上一次贷款后方可再次使用。
2、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在公积金五年以上的利率是3.25%,比商业贷款七折优惠利率4.158%还优惠,可以为借款人省下不少利息
3、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各地公积金中心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均不一致,实际情况应以借款人所在地公积金中心为准!期望可以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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