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浙江唐正装饰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个的话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人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4)通过离婚析产的分割房屋产权.除此之外,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0%.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离婚财产分割:(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房屋产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个人无偿赠予行为,对受赠方按市场价格计征百分之三的契税;4,对双方按市场价格计征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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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好,很高心为你解答。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赠与他人,受赠方须按4%的*纳契税,赠与方和受赠方须各缴纳・0.05%的印花税,单位赠与房屋须缴5.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赠与不须缴纳。若赠与的房屋为房改,除上述税费外,还须按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期望*对你有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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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有这些:
1.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除上述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
3.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应纳税额=(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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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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