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大理创想装饰很高兴为您解答:
1.向修建安置房的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安置房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安置房分层分户图;
(3)购房;
(4)办理土地证的图.
2.要先办理产权证.安置房产权证有了再去办理土地证,如提供以下资料:
(1)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复印件;
(4)分户图;
(5)安置房初始登记证明;
(6)安置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安置房的维修基金原件;
(8)契税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借款合同以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时出具,必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3.提供此安置房土地缴纳契税.材料有:
(1)<商品房买卖契约>1,2,4,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复印件;目前收费标准: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安置房,契税1%,其余自住普通住宅2%,房4%.
4.安置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安置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安置房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以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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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安置房是否需要办土地证以及如何办理土地证两个问题的解答.此外,按照有关规定,有几种情形国土部门可以拒办土地证的,所以如果您刚好想要申请办理土地证一定要提前了解一下,事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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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局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4、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申请表。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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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局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4、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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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首先要看购买前该房屋是否已有土地证。假如有土地证,可到当地国土局直接办理更名过户。实际来说,二手房的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已取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城镇居民,转让其地上房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也就是说,要想办理二手房土地证的更名过户,前提是原户主已取得住宅用地的土地证,且产权证已更名过户。其中划拨土地变更登记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出让土地变更登记,房屋变更登记后,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划拨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建设用地审批表;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和契税的票据;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出让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
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新办:带《分割证》划拨土地要补缴出让金如要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以下简称《分割证》),没有土地证,要先看《分割证》上标示的土地类型。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办理变更登记的程序和费用是不一样的,出让土地办理时需要携带产权证、分割转让凭证、双方身份证,当场即可办理,登记费用为0.5元/平方米。若是划拨土地,则需要原房主到场,先将土地证落户到原房主名下,再更名到买家名下。划拨土地更名需要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事先需将要件上交给评估部门进行评估,费用标准由土地评估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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