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认筹和内部认筹的区别是什么 ,想了解一下,做一下准备。
房地产内部认购是开发商的一种销售策略,个中情况比较复杂,很难一语说清.
所谓内部认购,首先是开发商制造市场房源短缺的信息,属于售楼陷阱之一.它对消费者传递供房不多内部先购的虚假信息,乘机在价性比方面谋图获得更多的利益.其次是有一些关系户购房,开发商以较便宜的价格借内部认购还人情债,也有个别认购人员得到优惠,确实起到宣传和推广的作用.再次是开发商确实还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又遇到*周转的实际困难.
总之,市场并不提倡内部认购的做法.不少事实也表明内部认购要谨防上当
"公开认筹"的*进行房地产炒作,这也是一种典型的违法交易."认筹"制度是一种来自于香港的房地产炒作*
"公开认筹"已经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惯例,有了这个"筹",就代表了买家的认购诚意,这种诚意通常以交纳诚意金的*来体现,一般情况下,买家需向开发商交纳10000元的诚意金,即可获得"优先购买权"和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在楼盘开售时,交纳诚意金的客户或按照先到先选的顺序或者按照认筹登记顺序选房,挑中房号后,再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如果买家抽不中自己的心水单位,诚意金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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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首先应明确: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排号"等行为,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据说,所谓"认筹"是深圳开发商从香港同行那里学来的一个楼盘营销手段,不过,淮橘成枳,"认筹"来到内地之后,却正以另外一种形态"肆虐"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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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是房产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敛财手段,如果是正规的开发商,这个是双赢的!所谓认筹,就是房子没开盘,你去缴纳开发商给定的一个数额的钱,那么相当于你下的定金,给你张卡,上面有编号,你可以在房子开盘了优先选择挑选住房,而且,因为你是事先交的定钱,你那个钱根据规定可以5千当1万使用(具体的要看开发商认筹的公告).这样一来,你如果买房子是不是就省了5千?从开发商来说,你是在开盘之前就给他钱了,他回笼的又是现金.以利于他周转.所以~~这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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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是房产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敛财手段,如果是正规的开发商,这个是双赢的!所谓认筹,就是房子没开盘,你去缴纳开发商给定的一个数额的钱,那么相当于你下的定金,给你张卡,上面有编号,你可以在房子开盘了优先选择挑选住房,而且,因为你是事先交的定钱,你那个钱根据规定可以5千当1万使用(具体的要看开发商认筹的公告)。这样一来,你如果买房子是不是就省了5千?从开发商来说,你是在开盘之前就给他钱了,他回笼的又是现金。以利于他周转。所以~~这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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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明确: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排号”等行为,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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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内部认购,首先是开发商制造市场房源短缺的信息,属于售楼陷阱之一.它对消费者传递供房不多内部先购的虚假信息,乘机在价性比方面谋图获得更多的利益.其次是有一些关系户购房,开发商以较便宜的价格借内部认购还人情债,也有个别认购人员得到优惠,确实起到宣传和推广的作用.再次是开发商确实还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又遇到*周转的实际困难.
总之,市场并不提倡内部认购的做法.不少事实也表明内部认购要谨防上当
“公开认筹”的*进行房地产炒作,这也是一种典型的违法交易。“认筹”制度是一种来自于香港的房地产炒作*
“公开认筹”已经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惯例,有了这个“筹”,就代表了买家的认购诚意,这种诚意通常以交纳诚意金的*来体现,一般情况下,买家需向开发商交纳10000元的诚意金,即可获得“优先购买权”和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在楼盘开售时,交纳诚意金的客户或按照先到先选的顺序或者按照认筹登记顺序选房,挑中房号后,再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如果买家抽不中自己的心水单位,诚意金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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