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去房管局申请时,需要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挂失登记,然后凭房管局出具的遗失公告到公开发行的媒体登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异议后,申请房管局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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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的条件
1、土地证书灭失的可申请补发。
二、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三、收费标准登记费、工本费、测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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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好,据我了解的情况:房产证补办在房管局,土地证补办在国土局,这是两个单位。而补办的话,各地的流程都是有区别的,在这里很难问到你们当地的情况,要去当地管理部门咨询。期望我的回答对您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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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依照我国有关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屋产交应该双证齐全,假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没有土地证可以交易的话,你就可以办理买卖手续。假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该双证齐全才能交易,就应该补办土地证,你只要手续齐全,土地证是可以补办的。安置房买卖也只要双证齐全,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正规交易手续,是没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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