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派出所: 本人xxx,系xxxxxx人,于xx年xx 月同xx地方女青年xxx未婚生育一小孩,取名毛毛,其母张xx身份证*是xxxxxxxxxxx,现要求随父给小孩登记入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x 二〇〇九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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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派出所: 本人叫***(身份证:***********),女,****年***月**日生于广东****,户口在***********,于20**年*月*日与***(身份证:************)初婚,并于20**年*月*日在**人民医院生一儿子/女儿,名为***。当时因身体原因/没有办理准生证,没有及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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